前言:一个有味道的赌约
前几日,国民老公王思聪发了条朋友圈,说共享充电宝要是能成他吃翔。随后陈欧和他撕了起来,力挺共享充电宝,这场争议引发了不少社会关注和争议。
而斯坦福的于洋帅哥@于洋是少年啦则在微博上发文道:
> 看到陈欧和王思聪为共享充电宝能不能成在撕。其实大家何必靠“因为所以但是而且”呢?建个模算一算不久可以了么?这个商业模式大致判断一下的建模实际上是不难的。就充电宝有没有未来,是可以尝试建立一个模型去分析它——正如之前建立模型分析*“公共车位置信息分享”*能不能成为一个商业模式一样。
文因学堂学风纯正,talk is cheap , show me the code。撕既然无用,那就开始动笔用建模的方式来算一下共享充电宝的商业模式是否可行吧。
风险先行
与共享单车不同,共享单车是 B2C 的生意,只要满足了 C 端的需求,那么使用量增高不足为奇。但是共享充电宝是 B2B2C 的生意,受益端是 C 端,但是充电宝却是要投放在 B 端的。对餐厅来说,这东西给其带来的风险则是——降低翻台率。**寻找利益交集,创造可持续的合作模式是一个难点**。但是准确寻找切入地点,培养用户习惯,也不是不可以克服这个困难的。
除去眼前的风险,小电科技的投资人认为共享充电宝将是一场在未来 5 – 10 年内竞争都很激烈的生意。也就是说,前面这些年很可能都是烧钱的阶段。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共享充电宝的在未来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电池技术的发展**。试想,当手机电池的续航时间达到 16 小时左右,移动充电的需求还会高频吗?我们甚至可以做出结论,当手机电池的续航时间大于外出时间时,那么移动充电不再是高频需求。
那么穿越重重带着霾的风,共享充电宝的商业模式是否真正能够成立的呢?我们接下来将从共享充电宝的最终形态进行分析和测算,注意,这里将不考虑获客阶段和培养习惯的费用。
开始建模测算
step1:选择充电宝样例
在研究问题之前,要先选一个合适的充电宝作为例子进行计算。所用充电宝应该满足一些条件,比如零售价小于押金(100元)、轻便、能在1-2小时内达到显著的充电效果。我在亚马逊上找到了一款符合上述条件的充电宝,售价为 88 元的充电宝:容量为4200mAh,充满IP5需 3 小时,充满电池需要 7 小时,可给手机充电约 2 次,完全循环使用约 500 次。
step2:计算手机电量分布
手机电量状态分布
电池的放电过程虽然不是线性的,但是对用户来说重要的是**”剩余使用时间”**而不是**”剩余电量”**。因此我们要研究的是手机剩余使用时间的分布状态,相对时间为线性(拍脑门假设)。那么一部开机的手机将处于”使用”或”充电”状态,此处忽略剩余电量与剩余使用时间的差异。
一部手机从满电量到没电的时间用 t_discharge 表示,完全没电的手机充满电的时间用 t_charge 表示,在手机电量低于 r 时会产生充电意愿,假设充电概率与手机剩余电量线性相关:
则手机的一个充放电周期为:
1
|
t = (1–r)*t_discharge + (1–r)*t_charge
|
人均平均每日外出时间为 T,则每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充电需求上限为Nmax,假设外出时手机的电量在没有使用充电宝时完全随机,放电周期的期望为 E(t),则:
1
|
Nmax = [T/E(t)]*E(1–r)*t_charge
|
IP6s 的使用经验
以我个人对 IP6s 的使用经验,手机充满电到用完大概可以用 7-8 小时,在电量低于 40% 时我会产生充电意愿,一部完全没电的手机充满电需要 3 小时。假设充电概率相对于电量也是线性的(拍脑门),那么可以得出一个周期为 8.4h。假设可能使用移动电源的人平均外出时间是10 h/d。
即取 t_discharge 为 7.5,r 为 40%,t_charge 为 3,T 为 10,则:
1
2
|
E(t) = 8.4
Nmax = 2.86
|
则一个在外面的人需要充电的概率:
1
|
P = Nmax/T
|
此时 **P = 28.6%。**
step3:选择一处商业地区进行人流状态的取样
在这里我们选择了两家星巴克店铺进行人流的取样测算,下面详细内容:
星巴克嘉铭中心店:位于嘉铭中心 B1 层
- 座位:33个,店外座椅,店内座椅,吧台座 2 个
- 停留人数:
- 工作日 12:44,站者 8 人,坐者 13 人
- 工作日 13:16,站者 4 人,坐者 16 人
- 工作日 17:06,站者 2 人,坐者 10 人
- 单店均值:13 人
星巴克嘉盛中心店:位于嘉盛中心 1 层
- 座位:44 个,吧台后方单人沙发座 12 个,吧台座 12 个
- 停留人数:
- 工作日 12:44,站者 3 人,坐者 14 人
- 工作日 13:16,站者4、5人,坐者 27人
- 工作日 17:06,站者 0 人,坐者 16 人
- 单店均值:19 人
假设只有坐着的人才会充电,两店均值:16 人
营业时间为每天 10h,充电概率 P = 28.6% 则单店充电需求为 nps
1
|
nps = 营业时间 * 在店人数 * P
|
此时,nps = 45.76 h。
以北京为例,共有 256 家星巴克。上述两家星巴克都属于小型星巴克,但地处东三环,因此保守地认为其均值可代表北京星巴克整体均值(笔者以为实际均值大于该两店均值),则每天产生的充电需求为 n = 11714.56 h。
同时,北京还有 Costa 咖啡 119 家,漫咖啡 36 家,肯德基 321 家,麦当劳 266 家,汉堡王 63 家,购物中心大大小小 1394 家,地铁站不计其数。
step4:对共享充电宝运营成本进行估算
用途 | 单价 | 数量 | 总计 |
系统搭建及维护 | 30 | 4 | 120 |
运营及财务 | 15 | 2 | 30 |
产品 | 30 | 1 | 30 |
市场 | 30 | 3 | 90 |
柜台维护及投放 | 10 | 5 | 50 |
高管 | 50 | 2 | 100 |
边际成本 | 0.1 | 收入 | |
总计 | 420 |
单位:万元
注:地推人员薪酬、柜台成本等随充电宝增加而增加的成本计算在边际成本中。
假设生产商总成本为 M,开设一家公司的截距成本为 FExp,边际成本为 MExp,使用小时数(年)为 n,每小时充电利润为 a,则:
1
|
M = FExp + 0.1*a*n
|
在不考虑投资收益的情况下,营业利润为
1
|
营业利润 = 0.9*n*a – FExp
|
生产商单次成本:充电宝单次使用成本+杂费(运营费用、管理费用、维护、系统搭建等)。充电宝零售和批量购买的价格相差很大,以一家销售手机配件的新三板企业为例,其毛利率为14.67%(http://search.memect.cn/company?code=831354),因此此处计算充电宝的批量购买成本为零售价去除毛利之后的价格:
- 充电宝单次使用成本:76.75 /(500*2*3)= 0.026 元/小时
注:以下在最终状态下进行计算,不适用于获客烧钱习惯培养等中间阶段。
几种经济学效应下的测算
情况 1:完全不存在替代效应
客户单次使用成本:
- 充电宝购买费用:
- 按 3 天 1 次,用 2 年来算:88/240 = 0.37 元/次
- 按每次 2 小时:0.19 元/小时
- 舒适性溢价
**在不考虑舒适性溢价的情况下,当移动充电宝的单次充电成本(对用户来说)与其自己购买一个充电宝充电相同时,替代效应几乎不存在。**也就是说,在有移动充电需求时,所有人都会选择使用共享充电宝。
此时应定价为 0.19 元/小时,盈亏平衡点上,营业利润 = 0,则:
1
2
3
|
a = 0.19 – 0.026 = 0.164
0.9*0.164*n – 4200000 = 0
n = 28455284.55
|
即每天应有 **77960 小时**的使用量共享充电宝企业可以保持盈亏平衡。
**由上知,仅仅是对星巴克使用需求量的保守估计,即可达到 11714.56 小时。再进军同类咖啡厅、快餐店等地越过盈亏平衡点实现盈利不难。但需要迅速规模化,并需要一定时间等待用户群建立习惯。**
情况 2:考虑舒适性溢价后
情况1没有考虑舒适性溢价,但事实是随时在外都可充电比拿着一个充电宝舒服多了。以我一个低收入女民工的价格弹性来看,充一次电在 1 块钱以下都是没啥感觉的。当然了,也不排除有一部分人不追求舒适性,不花更多的钱对他们来说更重要,拍脑门假设这部分需求量为 20%,因为价格提高,这部分需求量降低了。而充一次电(以 2h 预估)的价格较情况 1 提高到 0.5 元/小时。
代入上述数据:
1
2
3
|
a = 0.5 – 0.026 = 0.474
0.9*0.474*n – 4200000 = 0
n = 9845288.32
|
即每天应有 26974 小时的使用量共享充电宝企业可以保持盈亏平衡。
显然,存在替代效应的时候盈利空间更大。这里的 20% 需求量减少和 0.5 元/小时的定价都是拍脑门做出来的。**科学的定价策略应该对相应城市、投放场所人员的行为倾向和价格弹性作出系统性研究。**
严格来说,这里的平均每小时 0.5 元并不是定价,而是定价后达到的收费效果,或者可以理解为期望。比如现在深圳、南京等城市采用的策略,前 1 小时免费,之后每小时收费 1 – 2 元,如果有 50% 的人使用超过 1 小时且这些人使用不超过 2 小时,超过时长 0 – 1 小时内收费 1 元,假设超过时长随机线性分布,那么其实际的收费效果平均来看就是 0.4 元/小时。
1
2
3
|
收费均值 = (P付费*客单价)/ (1*1+P*人均超时时长)
= (0.5*1) / (1 + 0.5*0.5*1)
= 0.4
|
**可以看到,通过寻找替代效应和舒适性溢价的平衡点,可以实现更高的盈利。**
情况 3:更多收入来源
前两种情况都只考虑了一种收入来源,即用户为充电付费。除了这个收入来源之外,还有两个很容易实现的收入,**即押金的收入和广告收入。**
押金的收入又分为两部分。其一是**时间价值**,它很好理解。每个人收 100 元押金,即使在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比如存到支付宝里,每天也有 1 分钱的收益。如果共享充电宝能覆盖十分之一的朝阳群众,大约 40 万人,那么一年的押金时间价值大概有 146 万元。另一部分是**违约收入**,前几天看一篇未考的文章,说有30%以上的人因为懒直接以押金价格买下充电宝,而充电宝的成本远低于押金价格。但因为本文考虑的是最终形态,充电宝可以较为方便地借取和归还,所以违约率应该较低,此处不计算具体数值。
同时,充电宝的表面可以印刷广告。北京公交车车身广告,包括外部车身、内部车把手等,收费为 3 – 15 万元/年不等;而 Google 的广告为每次点击几美分到几美元不等;印一张传单在街上发(比如健身房)的成本在 0.5 元/张以上。充电宝的广告可以更好地利用地区差异,结合本地店铺的高频需求,比如餐厅之类进行广告投放。假设单个流量收费 0.5 元,每天的使用需求为 77960 小时,平均每人用 1 小时,共能覆盖 77960 人次,每天的流量收入为 38980 元。但是考虑到在同一家星巴克或者快餐店消费的人重复率很高,同时广告容量不一定会被占满,再拍个脑门,算每周的广告毛利为 10 万元,一年的广告毛利为 520 万元。
这里说的是做正当生意的收入,像什么安装木马、流氓软件带来的收入属于不义之财,不取为妙。
最后的结论
一家覆盖十分之一朝阳群众的公司,有 40 万用户,每天的使用量为 8 万小时。根据情况 3 计算,其他业务毛利大概有 666 万元,按照情况 2 的定价,每年的充电业务利润大约为 646 万元。总毛利共计 1312 万元。然后还得扣除一些杂七杂八和税,净利润就算 75% 吧,为 984 万。以 40 倍 P/E 计算,估值为 4 亿左右。
以上只是一个不靠谱的预估,但这门生意就是一个**掳掠地盘**的生意。以十分之一的朝阳群众取样测算虽然偏少,见微知著,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它的**盈利空间是巨大的**,并且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实际的便捷。手拿肩背板砖充电宝的时代,即将被取代;而几十家共享充电宝公司的争雄,谁能笑到最后,则让我们拭目以待。
发表回复